膜构造工程验收规范
普通的膜构造工程的验收都要恪守以下规范:
1、膜构造制造、安装:
分项工程应按细致情况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查验批,按规则停止工程质量验收。与膜构造制造、安装相关的钢结构分项工程的验收,应按现行国度标准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划》GB-50205执行。其它相关分项工程的验收,应按有关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执行。
2、膜构造的支承结构和各项衔接构造应契合以下标准:
1)包管衔接的安全、合理、美观。
2)衔接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、刚度和经久性,应不先于所衔接的膜材、拉索或钢构件破坏,并不发作影响结构受力功用的变形。衔接处的膜材应不先于其它部位的膜材破坏。
3)衔接件应传力可靠,并削减衔接处应力集中。
4)节点构造应契合核算假定。应思索节点构造倾向对拉索、膜材发作的影响,施加预张力的办法、结构安装容许倾向,以及停止二次张拉的可能性。
5)在膜材衔接处应坚持高度水密性,应接纳必然的构造方法防止膜材磨损和扯破。
6)对金属衔接件应采用可靠的防腐蚀方法。
7)在支承构件与膜材的衔接处不得有毛刺、尖角、尖点。
3、膜面外观应详细停止检查。膜面应无明显污渍、串色现象,无破损、划伤,无明量褶皱。
4、膜面外观应详细停止检查。膜面排水坡度、排水槽、天沟、檐口等做法应契合设计请求。表面应无积水坑,可采用自然某人工淋水实验检查排水能否顺利。
5、工程完工后宜检查膜面的张力值能否契合设计和预张力。
6、膜构造工程验收时,应具备下列文件和记载,并经检查契合相关规则的质量请求:
1)膜构造施工图、完工图、设计变卦文件;
2)膜单元、钢构造、索构造其它部件制造过程的质量检验记载;
3)膜单元装置和施加预张力过程的质量检验记载;
4)技术交底记载、施工组织设计;
5)膜材、钢材、索及其它资料的产质量量保证书及检测报告;
6)专业操作人员上岗证书;
7)其它有关文件和记载。
7、空气支承膜构造在验收前应停止充气系统测试。经测试应确认:
1)气流损失不大于设计值;
2)最大静内压不大于最大工作内压设计值;
3)压力控制系统按设计运转。
有条件时,还能够停止除雪系统和紧急后备系统的测试。
8、膜构造工程空气支承膜构造工程验收时,除第六条所规则的文件外,还应提供下列文件:
1)充气设备的合格证明;
2)设计条件阐明;
3)构造在常规和紧急情况下的操作和维护手册。
9、膜结构造工程检验批准的施工质量验收,当契合下列各项规则时,应断定为合格:
1)张拉膜的支承构造和衔接构造契合本规程第二条规则;
2)有关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,按本规程第一条的规则验收合格;
3)工程排水、防水功用的检验结果契合本规程第三条规则;
4)工程观感的质量验收结果契合本规程第四条规则;
5)工程质量控制材料和文件的检查结果契合规则第六条的规则;
10、膜构造制造、装置分项工程含检验批的质量经历收均断定为合格时,该分项工程应断定为合格。
11、当膜构造制造、装置工程验收批的质量经历收不合格,应按下列规则停止处置:
1对不合格的检验批停止构造加固处置后,如能满足平安运用请求,可按技术处置计划和协商文件停止验收;经查清缘由并返工、返修不合格的衔接构件和排水、防水措施或改换不合格的构件、部件后,检验批可重新停止验收;
2)对不合格的检验批停止构造加固处置后,如能满足平安运用请求,可按技术处置计划和协商文件停止验收;
3)经对不合格的观感质量停止修补处置并到达设计请求后,检验批可重新停止验收,当膜材性能、衔接构件、制造装置到达原设计请求,但经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构造的平安和运用功用时,该检验批可予以验收。 |